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号)、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和湖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湖北省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指示,進一步調動我校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強化工作職責,構建師德高尚、教學科研能力突出、精通基礎教育需求、綜合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課程與教學論教師隊伍,促進我校教師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國家相關法令、法規和學校的相關文件、制度,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是學校教師教育工作的主要組織者、執行者,其教學科研的能力、水平及成果對學校師範生的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師教育特色的具體體現具有實質性影響,學校各級部門應高度重視課程與教學論教師的培養和管理工作。本辦法中的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是指我校從事教師教育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教育學學科方向的專職教師。
第三條 各師範專業(含兼師範專業)學院設置獨立的課程與教學論(或教師教育)教研室,人員2人以上,職數明确,配置教研室主任1人(兼)。
第四條 學校對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實行多重管理。課程與教學論教師的崗位編制在所屬學院,日常的工作由所屬學院安排,并對其管理;同時,其業務服從教師教育學院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安排出現沖突時,由教師所屬學院、教師教育學院、教務處協商解決。
第五條 本辦法的适用對象是我校在編在崗的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本辦法包括總則、資格和任用、工作職責、考核與管理及附則五個部分。
第二章 資格和任用
第六條 擔任課程與教學論的教師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管理制度,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素養,身心健康;
(二)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被學校确定為教師類崗位,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紮實的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學研究能力;
(三)在校工作5年以上的教師須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新招聘人員須有教育學(最好是課程與教學論方向)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
(四)近三年原則上從事教師教育類課程的理論與實踐教學,必須擔任1門及1門以上的課程主講教師;有教學研究成果、有基礎教育教改實驗基地。
(五)深入了解教師教育(特别是基礎教育)現狀和發展趨勢,積極開展教師教育(特别是基礎教育)研究。
第七條 本辦法實施後,學校将根據第六條的規定和個人自願的原則,對課程與教學論教師的任職資格進行重新認定。任職資格一旦确認就不得随意更改,教學安排、績效考核、職稱評聘等将按照本辦法和學校其他的相關制度執行。教師教育學院、教務處與人事處每年複審一次,對退休、調離等人員予以調整,對學校新招聘的課程與教學論教師予以确認、登記。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理論修養和思想政治素質。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來會議和全國教育工作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認真落實國家教育規劃綱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的成長發展規律,圍繞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幫助和引導學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九條 堅持育人為本、實踐取向、終身學習的理念,加強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勇于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深入學習、研究和落實國家關于教師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明确教師教育的現狀和發展方向,努力推進教師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不斷提高師範生的人才培養質量。
(一)樹立教師教育新理念。深入開展師德養成教育,将師德教育貫穿教師教育全過程,每年9月師德師風建設主題月中開展教師職業文化建設等活動,引導廣大教師潛心教書育人。深入了解和分析科教興國、科技強國的國家發展戰略和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了解現代信息教育技術對各層次學校傳統教育教學模式的深刻影響和教育部關于《教師專業标準(試行)》、《教師教育課程标準(試行)》、《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等教師教育文件的主要精神,結合我校教師教育特色,以服務和引領區域基礎教育改革為導向,以創新教師教育模式為抓手,以全面提高師範生的人才培養質量為目标,樹立教師教育新理念。
(二)創新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優化課程結構。以“三個面向”為指導,以培養“專業紮實、教學技能突出、綜合素質全面、知教樂教善教”的新型中小學師資為目标,積極研究能體現先進教育思想、開放兼容的教師教育課程新體系,對已有的師範生人才培養方案中的教師教育課程組合不斷優化。
(三)深化教學内容、教學模式改革,強化教育實踐環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有機融入課程教材中,精選對培養未來優秀教師有重要價值的課程内容,将學科前沿知識、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實到課堂教學内容中,把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精神落實到師範生的培養過程中。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建立師範生全學程與中小學生結對共進的共同成長機制,師範生從入學第一年開始見習、實習,貫徹于學習全過程。科學制定教育實踐方案,形成“課堂教學、校内實踐、校外實習”三位一體的實踐教學新體系,讓項目學習、案例學習、合作學習、探究性學習等學習方式走進課堂,不斷完善“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教學新模式。加強教育教學技能實訓平台建設,建立一批穩定的教育實習基地。推進 教育碩士駐校培養,在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培育站,真正做到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研究。
(四)改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注重教師養成教育,着力提高師範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充分利用模拟課堂、現場教學、情境教學、案例分析、線上教學、混合式教學等多樣化的教學方式,将現代信息技術滲透、運用到教學中,增強師範生學習興趣與學習效率,提升他們的信息素養和利用信息技術促進教學的能力。引導師範生樹立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信念,重視塑造未來教師人格魅力,注重教師職業道德教育。
第十條 加強師範生教師職業技能的訓練。按照學校對師範生“五項教學技能培養”(第一課堂教學、第二課堂指導、班主任工作、教學研究和現代教育技術)的要求,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加強對師範生教師職業技能的訓練,包括:“三字一話”和口語表達技能、書寫規範漢字和書面表達技能、教學工作技能(教學設計技能、使用教學媒體技能、課堂教學技能<導入技能、闆書版畫技能、演示技能、講解技能、提問技能、反饋和強化技能、結束技能、組織教學技能、變化技能>、設計和批改作業技能、組織和指導學科課外活動技能、教學研究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的訓練。
第十一條 深入中小學、幼兒園和其他基礎教育單位,全面了解基礎教育的基本現狀和最新發展态勢,積極參與基礎教育的教育實踐和教育研究活動,服務和引領區域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一)深入研究新課程改革對中小學教學的深刻影響,研究慕課、混合式教學、微課、翻轉課堂、走課等新型教學方法給中小學課堂教學帶來的系列變化,并将其研究成果盡快的運用到我校師範生人才培養過程之中。
(二)積極推進構建高等學校、地方政府、中小學校幼兒園“三位一體”的協同培養機制,實現教師培養培訓一體 化、職前與職後相銜接。促進師範生可持續發展的“三位一體”聯動機制,積極參與各級“名師工作室”的實施工作。
(三)每年須到中小學、幼兒園和其他基礎教育單位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含挂職實踐、駐點指導實習)。
(1)高等學校教師教育類課程教師到中小學幼兒園或企業等單位兼職任教、挂職實踐。
(2)新招聘的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在被學校正式錄用之前(試用期内),必須到中小幼等基礎教育單位實踐6個月,考核合格者方能被學校正式錄用。
第十二條 按照師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認真指導師範生教育實踐活動。師範生的教育實踐活動包括教學見習、校内實訓、暑期教育實踐、教學技能競賽、教育實習、指導畢業論文等。
師範專業畢業生的畢業論文(設計)選題中,教師教育方向的選題占全部選題數量的比例不得低于30%,兼師範專業不得低于15%。在校、省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中,教師教育方向的優秀論文(設計)要達到一定比例(絕對數每專業不少于1篇)。
第十三條 優先安排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每年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額定工作量,優先安排其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教育通識課和實踐教學。教學工作量計算範圍包括教學環節工作量和非教學環節工作量二個方面構成,教學工作包括課堂教學工作(包括理論課和實驗、實踐課)和實踐教學工作。實踐教學包括畢業實習指導(教育實習、專業實習)、專業或課程見習指導、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綜合課程實踐、創新創業活動、科技創新指導、社會實踐活動、學生社團活動等的組織與指導。非教學環節工作量由以下幾部分組成:教學質量工程建設、教學研究項目、教學改革項目、教學競賽獲獎、教育教學活動。工作量計算辦法按新版《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學工作量化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四條 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每年須完成學校規定的科研額定工作量。具體規定按照《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四章 考核與管理
第十五條 課程與教學論教師每年必須到中小學幼兒園或企業等單位從事教育實踐活動,平均時間不得少于2個月,每次實踐的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即每年可分為2個時間段),否則本年度教學工作量考核為不合格;連續2年内教育實踐活動的時間達不到4個月者,則第二年的教學工作量考核為不合格。每5年累計不少于1年。
深入邊遠、貧困、民族地區資教的教師,其教育實踐時間1天按2天計算。因病、外出學習等特殊原因不能進行教育實踐的,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院審核、簽署意見,報教師教育學院、教務處、人事處複核、備案。
學校相關部門每年年終對課程與教學論教師進行考核,具體辦法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課程與教學論教師除每年參加學校統一的年度考核、評優外,學校教師教育學院等相關部門每2年對課程與教學論教師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評比,對在教師教育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師,學校發文表彰。
學校的職稱評定工作應将課程與教學論老師單列,由教師教育學院負責組織和評議,評審辦法見《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與教學論教師職務評審量化評分辦法(試行)》。
第十七條 除教師所在學院安排的學習以外,教師教育學院、教務處和人事處每年有計劃地安排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外出交流、學習和培訓,每年派送的比例不低于教師總數的20%。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0年 1月 1日起實施,由教師教育學院、教務處、人事處負責解釋。
本讨論稿修訂說明:
1、框架:參照“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與教學論教師管理辦法(試行)”2018年版(未發文)
2、修訂意圖:促進我校教師教育的發展
3、宏觀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号),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湖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湖北省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實施意見》等文件
4、操作性依據:湖師發[2019]49号教學工作量化管理工作辦法(試行)、湖師發[2019]13号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暫行辦法、湖師發〔2016〕16号《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湖師發〔2016〕17号《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師高級職務評審量化評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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